现年31岁的吴某是江苏连云港灌云人,经营化肥生意多年,凭借灵活的头脑,在当地及周边打开了一片市场,生意也做得不错。但从2019年开始,由于市场竞争大,吴某所经销的产品越来越难卖,生意一天不如一天,这让吴某动起了歪脑筋。
2020年8月,吴某接到了客户徐某邀请参加农资订货会的电话,徐某表示需要购买大量磷酸二铵。送上门的生意让吴某十分高兴,但是手里没有货源又让其犯了难,吴某随即联系了经营化肥包装袋生意的朋友侯某某,两人商议后发现,俗称“小黑粒”的土壤调理剂与磷酸二铵的颜色、大小都十分相似,虽然土壤调理剂成分不含磷、钾,氨的含量也很低,并不能当基肥使用,但是价格比磷酸二铵便宜很多,肉眼很难识别真伪。
赚钱心切的两人商定用土壤调理剂冒充磷酸二铵进行销售。随即,由侯某某从山东某肥料采购土壤调理剂,又从胡某某(因病去世)处购进假冒云南某品牌磷酸二铵肥包装袋,并在山东当地租赁场地进行灌装后销售给吴某,再由吴某销售给徐某。短短一个月的时间,两人就销售470余吨假冒肥料给徐某,销售金额达120余万元。然而,农户从徐某处购买肥料回去使用后发现,种植的相继出现发黄、死苗等症状,经统计,受害农户达27户,涉及小麦种植面积7000多亩。
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针对该案涉及农户多、交易笔数多等特点,迅速调取犯罪嫌疑人手机通话、微信聊天记录,银行卡交易数据等电子证据,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受害农户购买假化肥数量、损失程度等继续侦查,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坚实的证据基础。2021年6月4日,江苏灌云县检察院以侯某某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吴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(来源:扬子晚报网 )